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学术委员会章程
一、学术委员会组成
主 任:李 强
副主任:铁 军
成 员:罗学科 何广平 孙启国 崔 岩 朱远志 徐宏海
刘永翔 谭晓兰 韩 飞
新评教授自然列增。
学术委员会秘书:蒙晓佼
二、学术委员会职责
1、评议学院科研工作的重要决策,评议学科、专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事项。
2、对科研、教学项目的申报进行评审。
3、遴选科研机构、学术带头人及新进教师。
4、审核毕业论文答辩结果,评审各类奖励和优秀毕业论文。
5、指导学院各类学术活动,加强对外交流。
6、完成院学术委员会的其它学术职能。
三、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
1、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,特殊情况下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;参会人数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(含),否则视为无效。
2、学术委员会会议遵从民主决策的原则,对提交讨论的议题,根据议题性质,采取讨论表决、综合评分或票决制的办法产生结果。
3、学术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,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。允许保留不同意见,必须执行会议决定。
4、学术委员会会议做出的决定,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实施,主任、副主任负责做好督办检查工作。
5、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的问题都应认真做好记录,以备查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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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.1.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