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1日下午,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博闻楼203室召开学习会,集体学习以“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”为主题的宪法精神。学院班子成员、党委委员、系/中心主任、工会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。学习会由公司党委书记王文革主持。
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宪法的发展历程、宪法的特征、宪法的意义、宪法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。我国现行宪法,即1982年宪法,经过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五次局部修改。我国宪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基本宪法精神,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,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宪法地位,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,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成果,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、领导核心、指导思想、发展道路、奋斗目标,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宪法表达。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“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”写进宪法,进一步强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基本宪法精神。我国宪法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、政治性与法律性、民主性与科学性、稳定性与变动性、民族性与世界性等特征。大家通过学习,进一步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。大家认识到,作为国家的根本法,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法治保障。
院中心组成员在学习讨论中纷纷表示今后要认真学习宪法内容,树立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,将宪法的精神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,深入推进“四大工程”和“四大任务”,努力建设高水平工科学院,为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做出应有贡献。
供稿人:李雅鹏